2021年07月13日起,工作日07:30-20:0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兰州市:以武威路北段-任家庄街-光华街-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一北滨河中路-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东路-段家滩路--鱼池口路一东岗东路-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飞天西路-珠子巷一排洪沟路-南环路-工林路-兰工坪路-建西东路-武威路北段构成的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桥梁为限行区域。上述限行区域边缘路段中,雁白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南滨河东路与雁园路丁字路口以东)、雁园路、雁北路(雁北路与雁园路十字以东)、雁东路、段家滩路、鱼池口路、东岗东路、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飞天西路、珠子巷、排洪沟路、南环路、工林路、工坪路、建西东路不限行。
以北京市为例,在7月份的星期五限行尾号为0或5。北京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北京市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